清流縣財政局 清流縣鄉村振興局關于下達2024年鄉村振興示范創建資金的通知
清財(農)指〔2024〕16號
清流縣財政局 清流縣鄉村振興局關于下達
2024年鄉村振興示范創建資金的通知
各有關鄉(鎮):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扶貧開發成果鞏固與鄉村振興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開展“千村示范引領、萬村共富共美”工程走具有福建特色鄉村振興之路的實施意見》(閩委振興組〔2023〕4號),和《福建省鄉村振興示范創建資金管理辦法》(閩委振興辦〔2024〕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省級鄉村振興示范創建資金安排情況和省級鄉村振興示范村項目建設進展情況,經研究,現下達2024年鄉村振興示范創建資金1908.13萬元(詳見附件1),其中縣級配套資金556.54萬元從縣級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資金中列支,款列“2130599-其他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支出”。項目按照縣鄉村振興局批復的項目抓緊組織實施。
請各有關鄉(鎮)按照《清流縣鄉村振興示范創建資金管理辦法》(清委振興辦〔2024〕4號)文件有關規定,加強項目管理,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及時撥付資金,做好資金使用的績效評價。資金使用和項目實施過程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財政資金管理的解讀說明》(清政辦〔2023〕5號)和《清流縣政府性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清政辦規〔2023〕5號)的相關規定執行,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省級鄉村振興示范村資金分配表
2、2024年省級鄉村振興示范資金績效目標表
清流縣財政局 清流縣鄉村振興局
2024年8月16日
附件1:
2024年鄉村振興示范創建資金分配表
單位:萬元
村 名 |
金 額 |
其中:縣級配套資金 |
備注 |
李家鄉鮮水村 |
205 |
5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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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郊鄉桐坑村 |
450 |
111.16 |
|
龍津鎮下窠村 |
350 |
86.46 |
|
嵩口鎮高賴村 |
790 |
19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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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業農村和水利局 |
19.08 |
19.08 |
預留項目驗收資金 |
預留資金 |
94.05 |
94.05 |
預留年終考評獎補資金 |
合計 |
1908.13 |
55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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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4年鄉村振興示范創建資金績效目標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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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2024年鄉村振興示范創建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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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名稱 |
縣農業農村局和水利局 (鄉村振興局) |
補助區域 |
4個鄉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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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情況 (萬元) |
資金總額: |
19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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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財政撥款 |
19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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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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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目標 |
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支持省級鄉村振興示范村建設。開展“千村示范引領、萬村共富共美”工程,著力構建特色產業新優勢,打造鄉村生態新風貌,煥發鄉風文明新氣象,健全鄉村善治新機制,邁出共同富裕新步伐,建設福建版宜居宜業和美鄉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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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目標 |
一級 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解釋 |
目標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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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 效 指 標 |
產 出 指 標 |
數量 指標 |
實施鄉村振興項目平均每村數 |
每個村數實施鄉村振興項目數量 |
≥1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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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 指標 |
工程項目驗收合格率 |
反映工程驗收合格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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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指標 |
實際單價是否控制在概算單價內 |
反映成本控制情況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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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指標 |
年內項目完工率 |
年內項目主體完成情況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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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標 |
社會效益指標 |
資金使用重大違規違紀問題 |
資金使用過程中出現重大違規違紀現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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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效益指標 |
集體經濟年經營性收入 |
集體經濟年經營性收入 |
≥1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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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
村民對鄉村振興項目滿意度 |
村民對鄉村振興項目滿意情況 |
≥90% |
清流縣財政局辦公室 2024年8月1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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