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縣第十五期公租房分配方案

日期:2024-11-15 14:42 來源:清流縣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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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縣五期公租房分配方案

 

根據《清流縣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清政辦〔2023〕15號)、《福建省公共租賃住房租后管理辦法》文件精神,2024年度我縣保障性住房申請對象經“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統”及住建局、民政局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本次保障房申請對象23戶符合申請條件。現將有關分配方案、名單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房源情況:本次房源為往年配租入住,退出保障單身公寓16套(詳見附件1

(二)申請對象情況:本次申請配租對象共23戶。其中:單身型城鎮低保住房困難家庭1戶(根據《清流縣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辦法》優先安排);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其他單身型申請對象22戶。(詳見附件2

二、分配方案

采用現場公開抽簽分配的辦法。公租房實物配租按困難程度和申請批次輪候。具體困難程度輪候順序為:低保殘疾雙困家庭、低保家庭、擁軍優撫、殘疾家庭其他低收入家庭、中低收入家庭。相同困難程度且相同申請批次的家庭通過搖號或抽簽確定選房順序

1第一批單身型城鎮低保住房困難家庭1戶,房號1號

2第二批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22戶。按系統審核通過時間確定抽取順序,取選房號2號到23號球);

三、具體事項

1、此次采用公開抽簽的方式進行分配保障房。

2、抽簽地點及時間:清流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清流縣景鴻廣場)二樓。抽簽時間:2024年1127日,上午9:30。

3、抽簽現場邀請縣人大、縣政協、駐縣檢察院紀檢組、財政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人員監督。

4確定實物配租的保障對象不接受配租方案的,原則上不再享有實物配租資格

5、租金標準:根據清政紀要201728號文及清政辦〔2023〕15號文規定在保障范圍內(廉租房人均13平方米,公租房15平方米),廉租房家庭為每2元/平方米;公租房家庭為每4/平方米。保障范圍外按政府核定標準6/平方米。廉租房低保家庭為每1/平方米,公租房低保家庭每月2/平方米(物業費:由房地產公司配建的保障房,住戶需另向物業公司繳交物業費)。

6、押金標準:廉租房押金500元;公租房押金1000元。

附件:1、2024年第十五期清流縣保障房房源情況表

      2、2024年第十五期清流縣保障房配租批次名單

 

清流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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