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縣第十五期公租房分配方案
清流縣第十五期公租房分配方案
根據《清流縣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清政辦〔2023〕15號)、《福建省公共租賃住房租后管理辦法》文件精神,2024年度我縣保障性住房申請對象經“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統”及住建局、民政局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本次保障房申請對象23戶符合申請條件。現將有關分配方案、名單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房源情況:本次房源為往年配租入住,退出保障的單身公寓16套。(詳見附件1)
(二)申請對象情況:本次申請配租對象共23戶。其中:單身型城鎮低保住房困難家庭1戶(根據《清流縣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辦法》優先安排);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其他單身型申請對象22戶。(詳見附件2)
二、分配方案
采用現場公開抽簽分配的辦法。公租房實物配租按困難程度和申請批次輪候。具體困難程度輪候順序為:低保殘疾雙困家庭、低保家庭、擁軍優撫、殘疾家庭其他低收入家庭、中低收入家庭。相同困難程度且相同申請批次的家庭通過搖號或抽簽確定選房順序。
(1)第一批單身型城鎮低保住房困難家庭1戶,選房號為1號;
(2)第二批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22戶。按系統審核通過時間確定抽取順序,抽取選房號(2號到23號球);
三、具體事項
1、此次采用公開抽簽的方式進行分配保障房。
2、抽簽地點及時間:清流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清流縣景鴻廣場)二樓。抽簽時間:2024年11月27日,上午9:30。
3、抽簽現場邀請縣人大、縣政協、駐縣檢察院紀檢組、財政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人員監督。
4、確定實物配租的保障對象不接受配租方案的,原則上不再享有實物配租資格。
5、租金標準:根據清政紀要〔2017〕28號文及清政辦〔2023〕15號文規定,在保障范圍內(廉租房人均13平方米,公租房15平方米),廉租房家庭為每月2元/平方米;公租房家庭為每月4元/平方米。保障范圍外按政府核定標準每月6元/平方米。廉租房低保家庭為每月1元/平方米,公租房低保家庭每月2元/平方米。(物業費:由房地產公司配建的保障房,住戶需另向物業公司繳交物業費)。
6、押金標準:廉租房押金500元;公租房押金1000元。
附件:1、2024年第十五期清流縣保障房房源情況表
2、2024年第十五期清流縣保障房配租批次名單
清流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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